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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ptap点点djc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5-11-06

taptap点点djc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采购业务和采购代理机构管理,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taptap点点djc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以外、受学校委托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第三条 代理机构的遴选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每2年遴选一次,遴选数量为6家。当选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合同有效期内出现终止代理服务情况致使代理机构不满3家时,采购事务中心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会商采购管理办公室确定是否增补及增补方式,增补服务期与原服务期同步。

第二章委托代理的内容

    第四条 代理机构工作内容依据双方协议确定,通常包括:

(一)承接采购项目,制定采购实施计划及采购工作方案,编制工程类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二)审核、确定采购需求,确保采购需求完整、明确,确保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

(三)依法依规完成采购文件编制、采购公告发布、答疑澄清、评审专家抽取、评审组织、成交(中标)发布、质疑投诉处理等工作,对开标及评审工作全程录音录像;

(四)根据需要协助学校完成合同谈判、审查、签订、备案等工作;

(五)负责委托授权范围质疑和投诉处理,及时报告采购实施重要情况;

(六)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不能公开的资料、信息、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七)负责整理采购项目档案,资料应完整规范,录音录像清晰可辨,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妥善保存,同时提交学校存档;

(八)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采购文件、评审中标结果等文件均须经学校审核确认后,方能进入下一个工作程序。

第三章代理机构的管理与使用

第六条 采购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事务中心共同负责代理机构管理工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对代理机构的监管,采购事务中心负责代理机构的遴选建库和使用管理。

第七条 采购项目首个年度的委托代理安排,原则上遵循遴选结果排名顺序予以确定。100万及以上的采购项目经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后确定代理机构。

第八条 采购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事务中心共同组织对代理机构进行考核,考核分为项目考核和年度考核,项目考核由采购事务中心、申报单位、归口单位组成3-5人小组;年度考核由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事务中心、归口单位组成3-5人小组。

(一)项目考核是指在每个采购项目结束后,由考核小组对代理机构服务态度、专业水平、文件编制质量及开评标现场表现等进行考核;

(二)年度考核由项目考核和年底考核组成,项目考核占比80%,年底考核由考核小组依据代理机构年度服务情况,结合抽查采购项目档案资料等进行考核,占比20%;

(三)年度考核前,代理机构需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其中包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及问题整改措施。

(四)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档次,80分及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九条 考核结果运用

(一)项目考核不合格的代理机构,将暂停向其委托采购项目一次并限期整改。

(二)年度考核结果为下一年度轮序的依据,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代理机构,在服务期内不再向其委托采购项目。

    第十条 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立即终止代理协议,取消其代理我校采购项目的资格,造成后果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无故不接受学校委托或未能按委托协议完成项目的;

(二)在委托项目中被投诉、举报的,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成立的;

(三)有违法行为或弄虚作假、舞弊等失信行为的;

(四)因工作过失给学校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五)擅自发布超预算价及其他需要保密的信息;擅自修改实质性条款内容的;

(六)泄露、伪造、或者销毁采购活动文件,未提交档案或提交的档案存在错误的;

(七)学校依法认定为侵害学校利益的不良行为。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采购领导小组负责解释,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事务中心具体承办。



附件:

代理机构考核表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得分

采购文件质量

(65分)

1.采购需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行业、地方等相关标准,且满足学校质量要求;(10分)

 

2. 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内容正确,条款清晰,要素齐全,政策执行到位,无缺漏项,无前后矛盾,无歧义,无倾向性,无明显抄袭痕迹;(20分)

注:采购文件内容存在明显瑕疵并经核实确实存在的扣20分。

 

3.评审标准科学合理,未将不适宜条件列为评审因素;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10分)

 

4.文件编制专业性强,对于采购项目中的专业领域、术语、证书等能熟练掌握,资格条件设置准确,技术、商务条款设置科学,必要条款设置合理;(10分)

 

5.无其他导致质疑、投诉、招标失败的情况。(15分)

 

采购程序规范性

(30分)

1.公告信息符合规定程序,内容准确完整;(6分)

 

2.开标过程规范有序,现场氛围严肃认真;(6分)

 

3.评审专家抽取合规有效,过程管理严密严格;(6分)

 

4.评审专家依法评标,评标过程全程监督;(6分)

 

5.评标系统操作流畅,无拖延。(6分)

 

服务质量(5分)

1.全过程服务周到、细致、无疏漏;(3分)

 

2.与用户单位及时沟通,渠道畅通、效果良好。(2分)

 

总分

(得分8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评审代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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